新華網北京12月6日電 在6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農業部部長韓長賦指出,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問題,是三中全會提出的一項重大改革,韓長賦認為這是深化農村改革的首要任務,也是解決今後誰來種地、怎麼種地這個問題的應對之策。韓長賦表示,《決定》指出,要探索建立土地流轉的相關制度,工商企業流轉土地絕不能土地農轉非,絕不能土地非農化,更不能變相地搞莊園、別墅、度假村。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關於三中全會提出的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我想請問一下,在具體實踐中要註重哪些方面的問題,以保證這一體系適應我國當前農業發展的需求。
  [韓長賦]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問題,這是三中全會提出的一項重大改革,而且我以為這是深化農村改革的首要任務,也是解決今後誰來種地、怎麼種地這個問題的應對之策。關於這個問題,第一,在構建新型農經營體系方面要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這也是全會《決定》在這一款當中開宗明義寫的第一句話。因為我們國家有2.6億多的承包農戶,所以從總體上講,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家庭承包經營仍將是農業生產經營的重要基礎,也可以說是主體的一個基本面。2億6千多萬的小規模農戶會逐漸減少,但肯定是比較長的過程。從個體上講,承包農戶也不會一成不變,我們鼓勵支持有條件的農戶擴大經營規模,發展家庭農場,這也是承包農戶的升級版。
  第二,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它將和家庭經營一起構成多樣化的經營主體,我們對新型的經營主體是支持、鼓勵發展的。
  第三,關於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現代農業。改造傳統農業,發展現代農業,也可以說離不開工商資本的支持和參與,所以我們是鼓勵工商資本到農村去參與現代農業發展。同時既要鼓勵又要引導,還要規範,鼓勵工商資本到農村去重點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能夠帶動農業發展,帶動農民增收致富,而不是取代農民,更不是兼併土地,這也是需要把握的。所以我們要對工商資本到農村租賃農戶的耕地有一定的規範和管理的措施。
  總而言之,《決定》指出,要探索建立土地流轉的相關制度,工商企業流轉土地絕不能土地農轉非,絕不能土地非農化,更不能變相地搞莊園、別墅、度假村。
(編輯:SN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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