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3月15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從今天開始就正式實施了。消費者的權益有了更多的保障,比如:以後網絡購物7天內可以無理由退貨;個人信息首次列入保護,如果買賣信息最高會被罰50萬元;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賠償金額由以前的兩倍提高到現在的三倍。
  這些無疑都是好消息。但是,同一類別的商品,在不同的購物網站,退貨的“門檻”卻不盡相同也讓消費者很是頭疼。相關部門將如何重拳出擊,使權益從法規,落到實處呢?
  生活中,許多消費者都遇到過個人信息被泄漏的情況,各種莫名其妙的推銷電話讓人不堪其擾。青島市民夏先生就是其中一位,自從去年年底夏先生買了新房子,各種商家的騷擾電話便紛至沓來。
  夏先生:最開始裝修公司的,賣櫥櫃的賣傢具的,一月份到現在有70來個,有一次接他們電話出了一個交通事故,特別上火。
  新消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及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漏、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有這些違規行為,將對單位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處以1萬以上,10萬以下的罰款。青島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王穎表示,個人信息泄露如何定性和取證,還有待進一步確定。
  王穎:這是個大框,怎麼叫合法,正當,必要,5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何掌握,這是一個新的課題,還需要後續有配套認定的辦法,國家工商總局正在做一個消費欺詐的管理辦法,慢慢在完善在規範。
  除此之外,新消法賦予了消費者7天的“後悔權”。除特殊商品外,網購商品在到貨之日起7天內無理由退換貨。此前,消費者對於網購退換貨的不滿主要集中於淘寶之類的C2C電商平臺,此次新消法是否將對淘寶商家產生較大的衝擊。阿裡巴巴高級公關經理張蕾說,目前淘寶平臺沒有退換貨激增的現象發生。
  張蕾:目前的數據看來退貨的數據波動並不是太大。剩下的不到一成的商品當中,是新消法涵蓋的是四類不適合退換貨的商品以及新消法當中說的。特殊屬性上消費者可以確認的前提下不適合退換貨的那一類。
  記者登錄了多個購物網站發現,各個網站都分別列出是否適用無理由退換貨的“特殊商品”。消費者吳先生說,同一類別的商品,在不同的購物網站,退貨的“門檻”卻不盡相同。
  吳先生:我在給要出生的孩子準備衣服,搜“母嬰類商品”比較多,京東商城說這屬於“特殊商品”,沒有質量問題不退換;1號店的進駐商家說,除食品外的母嬰商品可以無理由退貨。但天貓上,母嬰用品、奶粉又都支持無理由退換貨。到底什麼是特殊商品,是不是應該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這樣太亂了。
  同時,新消法也加大了消費欺詐賠償。不管你買啥,哪怕只是個針頭線腦,商家若涉嫌欺詐,也得退一賠三,“起步價”最低500元。不過部分消費者仍然因維權過程的繁瑣而選擇忍氣吞聲。
  消費者:時間長了,不能痛快地給你賠的,咱也不去找麻煩,這麼大歲數不去找氣生。
  “新消法”的實施可以提高消費維權的積極性。同時消費者表示,希望執法部門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
  消費者:你看有規矩才有方圓。
  消費者:這是承諾,到底是什麼,咱們看看,老百姓是不是真正感受到了。
  新《消法》賦予了行政部門對缺陷商品和服務的強制措施,明確了消費者投訴要在七天內答覆。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要依法嚴厲查處虛假宣傳、虛假廣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行為。並將切實做好消費者投訴受理和處理工作。
  張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完善消費者投訴受理、處理機制,確保受理、分流、辦理、反饋、督辦、回覆等各個環節有專人負責並嚴守時限,切實做到件件有著落,不斷提高消費者滿意度。(記者車麗 沈靜文 安徽台記者張建亞 青島台記者宮辰)  (原標題:新消法今起實施 “7天無理由退貨”並非“無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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