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湘潭站11月21日訊(湘潭晚報記者 李濤)都說親兄弟明算賬,現實生活中這種人還真不少。這不,湘潭縣的李默和妻子離婚兩年了,還不忘追討一筆20萬元的“夫妻共同財產”。
  2011年元月,李默與楊潔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然而好景不長,一年後,兩人就因為性格不合離了婚。
  既然離了婚,就應不再有太多瓜葛。然而,李默卻發現,自己和妻子還有一筆經濟賬沒算清。
  “她跟我剛結婚那會,就瞞著我,將自己賬上的一筆款子轉到了她嫂子賬上。”說起這事,李默不無惱火。
  李默說,自己還是不久前無意中才發現的,“錢還不少,有20萬元。”他認為,這20萬元是當初結婚辦酒時收取的彩禮金,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多次找楊潔交涉未果後,李默一紙訴狀將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這20萬元。法庭上,楊潔堅持認為,這20萬元轉賬是工作需要,並不是什麼夫妻共同財產。
  調查發現,早在2011年2月,楊潔確向自己的戶頭存入20萬元。沒過幾天,這筆錢由楊潔以轉賬的方式存入其嫂子的賬戶。
  這筆錢到底怎麼來的?李默並不能拿出證據證明。此外,兩人當時離婚時的協議書上,也沒說有什麼“共同財產”。
  最終,李默願望落空。不久前,湘潭縣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了他的這一訴求。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原標題:離了婚才想起有“共同財產” 為追討20萬將前妻告上法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u08cufxy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